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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运尸一次收8030元 公司无运尸资质被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11:58  燕赵都市报

  本报驻保定记者 郭志昆 张卫军 刘光博

  不久前,徐水县城发生了一起车祸,两名死者被运到了徐水县殡仪馆,路程仅仅 4公里,家属被通知去认领尸体时,却被开出了8030元的天价“运尸费”。经记者调查,收费超出了物价局规定标准的40多倍。近日,徐水县民政局称,当日运尸的“三无”公司已被停办,同时,徐水县殡葬所所长王铁军因监管不力被停职。

  事件:车祸后运尸一次收取8030元

  5月4日,徐水县王占勇致电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4月30日9时许,他接到自称是徐水县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亲属死于车祸,需要来人认领尸体。赶到殡仪馆时,他被告知需要缴纳8030元的运尸体费。“这跟抢有什么区别,运一次尸体,就要收这么多钱!”

  在王占勇提供的缴费收据中有四类收费项目,其中包括“抬尸车”费7000元、停尸费600元、急救费230元和衣服费200元。“往殡仪馆拉人,还要收取急救费,甚至还收取了衣服费,这太让人不解了。”王先生说,如果人是死后被拉走的,怎么会收取急救费呢?家属从殡仪馆将死者拉走去医院做鉴定时,死者仍穿着原来的衣服,衣服费从何而来?

  调查:私企揽活儿收费超标40多倍

  王占勇说,收取这天价“运尸费”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又是哪些部门负责监管?5月7日上午,带着他的这些疑问,记者来到徐水县殡仪馆。殡仪馆门口处悬挂有徐水县殡仪馆、徐水县殡葬管理所、徐水县殡葬执法大队三块门牌。

  殡葬管理所王所长称,负责运尸的单位并不是徐水县殡仪馆,而是一家民营公司——— 徐水县祥安殡葬用品服务公司。该公司只是租用殡仪馆的场地,负责殡仪馆的增加服务项目,日常业务是由公司自身管理。

  王所长称,按照徐水县殡葬管理所的收费标准,即使是将尸体由保定市区运回徐水县殡仪馆,最多也就收取260元;如果是从徐水县城运回的尸体,费用一般在160元左右。

  祥安殡葬用品服务公司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平常揽活收取的费用没有正规发票,也并无收费标准。对于该公司收取的8030元运尸费用,该员工解释说,当时雇了两辆运尸车,每辆车拉着一具尸体,每辆车需要支付3000多元,共计7000元。运尸车先将当事人运往附近的石油物探中心医院,这230元的急救费用就是在医院的急救费。对于“衣服费”一说,他称抬尸时,把公司员工的衣服弄脏了,需要死者家属出200元。

  处理:公司被停办 殡葬管理所所长停职

  当日,徐水县民政局局长楚立珍告诉记者,2011年6月1日,徐水殡葬管理所与祥安殡葬用品服务公司负责人李鹏忠签订租赁协议,将殡葬所部分场地和设施出租给李鹏忠,从事选择性殡仪服务。该公司的选择性服务,不得与殡葬所的基础性服务相冲突。在该局提供的租赁协议上明确规定,李鹏忠不得经营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项目。

  经了解,这个存在近一年的高收费“公司”,并未在工商局注册,收费标准也并未在物价局备案,更没有运尸资质,系“三无”公司。

  5月11日下午,楚立珍称,经过该局调查,祥安殡葬用品服务公司存在严重不合理收费行为,目前,该“三无”公司已被勒令停办。他说,在此事件中,徐水县殡葬管理所因监管不力,该所所长王铁军已被停职。

  楚立珍表示,该局与祥安殡葬用品服务公司负责人解除合同后,殡葬所增加服务的业务项目,将不再考虑与新的公司合作。同时,殡葬所所有职责范围内的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祥安殡葬用品服务公司收取的8000余元运尸费,楚立珍称已经退还给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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